2022.08.31
稅法新聞|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為便利納稅義務人就近臨櫃申報遺產稅,不受戶籍所在地之限制,108年12月1日起,各地區國稅局就符合一定條件之遺產稅案件,提供跨局申辦服務,由代收國稅局收件、核定及發證。又為提升服務廣度,自本(111)年7月7日起,擴大適用範圍,使納稅義務人能儘速辦理相關繼承登記。
該局說明,跨局申報之遺產稅案件,適用對象及條件如下: 該局進一步說明,適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案件,納稅義務人得填妥國稅局提供之確認申報書,於遺產稅申報期限屆滿前至任一國稅局臨櫃遞送回復確認;倘因增列遺產或扣除額等改採自行辦理申報者,其列報資料與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內容相符部分,得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 該局提醒,逾期申報、代位申報、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申報、涉訟案件及被繼承人因公死亡加倍計算免稅額等案況特殊案件,仍不能適用跨局申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