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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3.19
文章引用自:
該關進一步表示,民眾跨境網購之貨物,其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千元以下者,免徵關稅與營業稅及貨物稅,但菸酒、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及進口次數頻繁者不適用。
進口次數頻繁係指: (一)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關稅法第49條第2項之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者。 (二)所稱半年度,指每年1至6月及7至12月。 (三)進口次數之認定以進口日期為準,並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起算。
營利事業以前年度已列報特別盈餘公積部分,如有因限制原因消滅而未作分配者,應併同辦理未分配盈餘申報
買賣或贈與取得房地原因不同,房地合一稅申報可減除成本亦不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