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關於臺經
專業團隊
服務項目
財務簽證(一般審計)相關服務
稅務簽證相關服務
公開發行與申請上市上櫃諮詢輔導
工商登記相關服務
會計帳務相關服務
人事薪資費用管理
特殊專業顧問服務
最新消息
稅法函令
稅法新聞
公司/證券
其他連結
聯絡我們
2024.01.30
文章引用自:
一百十二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
核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,因買受人延遲支付價款依民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向買受人收取之遲延利息非屬銷售額範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