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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210,000元

2024.11.28

稅法函令

財政部1131128台財稅字第11300641170號公告

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210,000元

財政部今(28)日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(下同)21萬元(較112年度增加8,000元),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。

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,係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,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(112年)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9,359元之60%計算,倘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(即21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),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(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、儲蓄投資、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、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)合計數,該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
財政部表示,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,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,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;又該部前於112年11月23日公告調高113年度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,該部分可增加減稅利益217億元,兩者合計增加減稅利益243億元,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。(計算說明詳參考範例)

 

參照: 財政部今(28)日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(下同)21萬元(較112年度增加8,000元),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。

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,係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,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(112年)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9,359元之60%計算,倘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(即21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),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(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、儲蓄投資、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、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)合計數,該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
財政部表示,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,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,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;又該部前於112年11月23日公告調高113年度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,該部分可增加減稅利益217億元,兩者合計增加減稅利益243億元,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。(計算說明詳參考範例)

〔基本生活費計算規定參考範例〕

〔附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

附表:

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之計算參考範例

單位:新臺幣元

項目/申報戶

案例一、3口之家
(納稅者、配偶及1名6歲以下子女)
案例二、5口之家
(納稅者及配偶、1名就讀大學子女、未滿70歲父母)
基本生活費總額(21萬元*申報戶人數) 63萬 105萬
免稅額(每人9.7萬元) 29.1萬 48.5萬
標準或列舉扣除額(擇一) (列舉)30萬 (標準)26.2萬
特別扣除額
儲蓄投資
身心障礙
教育學費 2.5萬元
幼兒學前 15萬
長期照顧
房屋租金支出 18萬
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 74.1萬 95.2萬
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基本生活費差額 0
(63萬<74.1萬)
9.8萬
(105萬—95.2萬)
說明:

依公告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21萬元乘以納稅者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,超過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(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、儲蓄投資、身心障礙、教育學費、幼兒學前、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)合計數之差額部分,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。

 

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覽表

單位:新臺幣元

項目 113年度
免稅額 一般 97,000
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% 145,500
標準扣除額 單身 131,000
有配偶者 262,000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18,000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218,000
課稅級距 5% 0~590,000
12% 590,001~1,330,000
20% 1,330,001~2,660,000
30% 2,660,001~4,980,000
40% 4,980,001以上
退職所得 一次領取者退職所得 退職所得額為0 1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內
半數為所得額 超過1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,未達3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
全數為所得額 超過3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
分期領取退職所得減除金額 859,000
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(個人) 750萬元
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(營利事業) 60萬元
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 3,740萬元